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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

发布时间: 2017-03-12 20:31   3046 次浏览
关于批准《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》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
沪建建〔2005〕375号
各有关单位:
由上海市绿化管理局主编的《园林绿化养护技术等级标准》,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,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。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/TJ08-702-2005,自2005年8月1日起实施。
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,上海市绿化管理局负责解释。
二○○五年六月十七日
总则
  1.0.1为促进城市建设可持续发展,加强绿化行业管理,根据国家和上海市有关法律、法规,结合本市实际情况,制订本标准。
  1.0.2本标准按园林绿地的组成元素进行编写,以各元素在养护技术上必须达到的要求为基本标准。在基本标准基础上,达到完善的水准为一级标准。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二级标准。
  1.0.3本标准适用于全市各类绿地。
  1.0.4全市各类绿地的养护,除按本标准执行外,还必须遵守国家、地方有关法规、规范及行业标准的规定。